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12 20:2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部门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委托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评价年度:2023年度

评价机构:新疆财讯睿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


一、基本概况

(一)部门的基本概况

1.部门概况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部门机构,为副厅级。下设11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建设处、粮食储备处、物资储备处、产业发展处、安全仓储与科技处、财务审计处、执法督查局、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家,纳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①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机关);

②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③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息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④自治区军粮供应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⑤自治区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⑥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⑦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乌鲁木齐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部门职能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粮食流通、地方储备粮油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

(2)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油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编制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储备、轮换和投放计划;组织实施地方储备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物资的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中央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自治区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3)负责自治区地方储备粮油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油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建议。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

(4)组织实施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5)根据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

(6)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和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7)负责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行业指导,起草粮食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8)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23年年末,自治区本级粮食系统实有人数352人,其中行政单位在职实有人数69人;事业单位在职实有人数227人,离休6人。

年末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6人,其中:行政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事业人员较上年减少7人,离休人员较上年无变动。

(二)部门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部门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年初预算安排15000.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15.77万元,事业收入927.8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57.14万元。

经年中调整后全年预算金额为22759.60万元,预算调整数为7758.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调增6296.36万元,事业收入调减466.27万元,其他收入调增1329.92万元,结转和结余调增598.84万元。预算调整率为51.72%。基本支出收入预算调整883.53万元,调整率为9.82%,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正常调增;项目支出收入预算调整6875.32万元,调整率为125.35%,主要原因为:一是每年正常安排年中拨付项目经费丧葬抚恤金、学校三免一补等经费3084.32万元(教育类2195.93万元);二是上年正常结转的救灾物资储备经费、办公区节能改造、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保管等经费2757.14万元;三是年中追加粮食信息化经费700万元;四是当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100亿人才支持计划当年申报人才发展基金和骨干人才研修项目30.5万元;五是当年追加项目支出303.36万元。

部门收入情况详见下表:

表1-1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收入来源

全年预算数

预算调整数

调整率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612.13

6296.36

55.64%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0

0.00%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0

0

0.00%

4

上级补助

0

0

0.00%

5

事业收入 

461.57

-466.27

-50.25%

6

经营收入

0

0

0.00%

7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0

0.00%

8

其他收入

1329.92

1329.92

100.00%

9

本年收入合计

19403.62

7160.01

58.48%

10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0

0.00%

11

年初结转和结余

3355.98

598.84

21.72%

总计

22759.60

7758.85

51.72%

2.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数据显示,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度部门全年支出数20393.8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4.18万元,部门年度预算执行率为89.61%。

按资金来源: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8415.32万元,占总支出90.30%;其他资金支出1978.57万元,占总支出9.70%。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10148.30万元,占总支出49.76%,项目支出10245.60万元,占总支出50.24%。

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表1-2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支出类别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执行率

1

基本支出

9515.77

10399.30

10148.30 

97.59%

2

人员经费

7756.86

8589.47

8345.44

97.16%

3

公用经费

1758.91

1809.83

1802.86

99.61%

4

项目支出

5484.98

12360.30

10245.60 

82.89%

5

上缴上年支出

0

0

0

0

6

经营支出

0

0

0

0

7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0

0

0

本年支出合计

15000.75

22759.60 

20393.90 

89.61%

(三)部门整体工作目标

1.部门战略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全区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落实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关键举措和“区内结余、供给国家”粮食工作新方针,以强化储备体系和监管能力为重点,不断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管理,为保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作出新疆贡献。

2.部门中长期规划

在“十四五”时期,通过实施“应急保障工程、高效物流工程、现代仓储工程、优质粮食工程、数字粮食工程、科技兴粮工程”,健全完善宏观调控和监管体系、绿色仓储物流体系、现代粮食产业体系,到2025年,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大幅度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初步建成适应区情粮情,产购储加销环节相互融合,政府调控、监管、服务功能明显提升的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

3.部门年度工作目标

抓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政治责任,组织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抓好节粮减损工作;持续深化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稳妥有序推动粮食增储,持续抓好粮食收购工作,加强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加强粮食储备规范管理;持续深化物资储备安全管理,落实品类建储工作,提升储备物资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加强粮食监管和执法监督,巩固深化专项整治,规范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管;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粮食物流骨干网络建设,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管理,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储粮安全管理;推动粮油产业集群建设,培育壮大粮食经营主体,推动建立粮食储备加工基地,实施新一轮“优质粮食工程”。

二、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运用由评价组研发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2023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总得分为93.72分,绩效评级为“”。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得分情况详见表2-1。

2-1绩效评价指标得分情况汇总表

一级指标

权重

得分

指标得分率

部门决策

15

15

100%

部门管理

35

28.73

82.09%

部门绩效

50

49.99

99.98%

加减分项目

合计

100

93.72

93.72%

(二)绩效分析

2023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落实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关键举措和“区内结余、供给国家”粮食工作新方针,以强化储备体系和监管能力为重点。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完成自治区级储备粮轮换数量33.99万吨、深化“星级粮库”创建工作,“星级粮库”占全区基层粮库的比率29.93%、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应急管理厅组成联合清查组,赴和田地区、伊犁州检查区级前置救灾物资储备情况1次开展定期调度和常态化监督检查1次;开展2023年夏粮、秋粮收购各1次;开展2023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1次等重点任务。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管理,为保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作出新疆贡献。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新疆粮食信息化建设成果显著

2024年1月8日国家局粮食信息化数据质量评价中,新疆数据得分95.37分,达到“A级”。按照2022年4月国家要求,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积极推进粮食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协调落实区、地、县三级财政资金2500万元,完成省级平台功能开发上线,实现自治区政府储备粮信息化全覆盖,成为国家15个粮食信息化示范省之一。

2.物资储备实现新的突破

深化物资储备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推动建立政府食盐物资储备实现“零突破”,立足防大震、抢大险、救大灾,持续优化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布局。同时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异地还建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乌鲁木齐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喀什分库以及12个县级救灾库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

3.积极打粮食储备加工基地

依托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等进境粮食口岸,进一步夯实政策、规划、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支撑,加快推动口岸粮油加工基地建设,粮食物流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口岸通关便捷高效,粮食加工转化能力持续提升,初步形成粮食加工完整产业链条,带动粮食加工产业链向纵深发展,粮油加工能力稳步提升。

4.改善仓储设施条件,提高粮食综合储存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在保证粮食安全基础设施完整性的基础上,针对仓顶、墙体、门窗等不同部位具体情况,对粮食仓储设施开展维修改造,实施保温隔热升级改造、气密性等改造。根据绿色储粮要求,配备智能化设备,提升粮食企业现有仓储设施性能,改善粮食仓储设施条件,不断提高粮食综合储存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1.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工作有待优化

(1)指标设置与项目关联度不高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现场提供资料核查发现新疆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实验室搬迁项目,根据专项核算的明细账可知,资金的实际支出方向为支实验室搬迁项目第四年租金(抵房款)申报的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厂房销售合同的签订质量指标:完成项目搬迁验收等指标,设定的绩效指标与该项目关联度不高,后续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中难以准确、有效地衡量项目成效

2022年《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指引》中,绩效指标的设定要求:绩效指标应指向明确,与支出方向、政策依据相关联,与部门职责及其事业发展规划相关,与总体绩效目标的内容直接关联。

(2)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现场提供资料核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中部分内容出现逻辑性错误。例如:委托检验培训费(200万元)自评报告、自评表中成本指标执行了170万元,但是资金执行率在自评时填写的是100%,资金执行率与实际支出矛盾。

2.项目档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现场提供资料,部分单位的档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绩效评价小组实地调研抽检单位财务资料,发现以下问题: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服务中心会计记账凭证后附资料不全机关服务中心有一笔25900元支出用于支付房租,原始凭证中未附相关租赁合同

(2)在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乌鲁木齐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新疆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服务中心采购项目抽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采购合同没有签订日期、验收单缺少验收意见及验收时间等情况

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实地调研和现场提供资料核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的《自治区粮食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入库、编码、建卡等手续;资产管理员根据资产验收单据进行固定资产实物账登记;单位应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在清查中实物盘点应结合账务核查等。经查阅资产盘点的记录和相关资料可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新疆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将实验室易耗品计入固定资产、部分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标签、部分固定资产达到报废状态但未及时处理。

2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名下的2台电脑实际在用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乌鲁木齐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台打印机实际在用单位为军粮供应中心,固定资产产权归属和使用不符,存在资产外借未及时办理资产划拨手续情况。

4.预算编制合理性有待提高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实地调研和现场提供资料核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部门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计划和执行的过程中,存在预算调整率偏高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等方面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反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1315.77万元,年末决算数为17612.13万元,预算调整率为55.64%;事业收入年初预算数为927.84万元年末决算数为461.57万元,预算调整率为50.25%;其他收入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年末决算数为1329.92万元,预算调整率为100%。经了解,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调增是主要是因年中追加项目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原因事业收入未达到预期收入,预算调整率偏高。

(2)2023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项目支出年初预算安排5484.98万元,全年预算总额12360.30万元,全年项目支出总计10245.6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资金执行率82.89%,执行率较低

5.预算调整不及时,部分项目未及时完成 

绩效评价小组实地调研和查看相关资料发现,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纳入年初预算项目及年度追加项目共计19个,全年实际完成项目16个年度项目完成率84.21%。

经评价分析,主要原因为:一是委托检验费项目剩余资金在2024年支出。二是基层粮食供应网点维修改造项目,财政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影响资金支付效率和项目完成进度。

(三)相关建议

1.优化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工作

(1)部门单位在设置绩效目标时具体指标应指向明确,与支出方向、政策依据相关联,与部门职责及其事业发展规划相关,与项目实施的内容直接关联。建议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树牢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全体人员的绩效知识培训,提高资金申请处室及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思想认识。在预算编制阶段,编制高质量的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阶段,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决算阶段,提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为下一步预算编制提供重要依据。

(2)部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价的目的一是向相关方提供财政支出绩效方面的重要信息,帮助决策者作出合理的资源配置决定,提高决策水平;二是为财政支出运行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帮助管理者改进财政支出管理,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绩效自评是对项目实施的阶段性总结,为下一步工作计划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建议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除必要的建章立制外,还要进一步夯实绩效管理基础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工作。

2.加强项目档案管理,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注重项目档案管理。预算单位要以制度落实推动工作落地,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制度体系。同时应加强合同文本和验收单的规范性。单位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应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合规;验收单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填写,避免出现遗漏或错误。

3.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建议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和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清查、核实,根据实际盘点情况及时更新台账,优化固定资产配置及时将固定资产录入系统,及早发挥固定资产最佳效能。

4.加强部门预算业务,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

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预算预见力,严格执行预算,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针对存在部门预算执行与计划执行匹配度不高,预算调整率偏大的情况科学研判部门单位业务工作计划可行性及单位人员历史变动情况等因素影响,切实提升预算编制精细化和科学化,严格控制项目预算调整率,使预算需求符合实际支出需要,以保证预算资金执行的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5.做好项目进度的跟踪管理 

一是建议加强项目前期谋划,合理编制项目工作计划,根据项目计划及时开展招投标工作、签订项目合同,保障项目按时开展;二是按照项目实施周期,编制合理的项目预算使用计划,确保当年预算安排与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相匹配,减少财政资金结转和沉淀;三是建立预算中期调整机制,当年无法使用资金应及时向财政申请收回,调整用于其他急需项目,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是按照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请款申请,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