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93856X/2020-00014
  • 发文字号:〔2020〕17号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0-04-16
  • 主题分类:人事信息

关于做好2020年自治区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7   浏览次数:   【字体:

新粮办人〔202017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新粮集团,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区人才兴粮战略,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0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结合自治区粮食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自治区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工种

(粮油)仓储管理员(原粮油保管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原粮油质量检验员)、制粉工。

二、工种鉴定等级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四个等级(即分别对应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四级、三级、二级)。

三、考核方式

(一)各工种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等级

考核方式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理论考试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考试由自治区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按照《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组织实施,试题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双合格后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二)各工种技师等级

考核方式包括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试及技术总结答辩。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与其他等级考核的组织方式相同,技术总结答辩由自治区行业专家组负责评审。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技术总结答辩评审的,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颁发相应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方式和时间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培训采取线上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不同工种和级别,分批次进行培训鉴定,每期约20天。

(一)培训方式

1.线上培训:参加培训的学员自行在网上下载钉钉办公软件,注册钉钉账号,进入钉钉培训群,由专业教师按照课程表,进行在线教学;

2.线下强化培训: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考日期前,在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举办5天集中强化培训(具体时间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排另行通知)。

(二)线上培训时间

第一期:(粮油)仓储管理员工种,包括初级工、中级工2个等级,线上培训开始时间为423

第二期: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工种,包括初级工、中级工2个等级,线上培训开始时间为54日;

第三期: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工种,包括初级工、中级工2个等级,培训时间为9(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四期:制粉工工种,包括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3个等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期:(粮油)仓储管理和农产品食品检验工种,包括高级工、技师2个等级,培训时间为11(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学员需要登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glj.sowin.com),填写报名信息和申报工种等级及参加培训批次。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报到时交自治区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2.网上报名截止日期:422日;

3.网上报名后,各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填报《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报名人员汇总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鉴定站邮箱:xjjdz20@163.com

4.各职业工种申报条件详见附件3

5.参加线下培训的学员,于培训班开始前一天报到,报到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792号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粮食行业特有工作职业技能鉴定站。

六、相关费用

(一)培训费和鉴定费

(粮油)仓储管理员:初级工为445/人、中级工为630/人、高级工为915/人,技师为1200/人。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工种:初级工为715/人、中级工为900/人、高级工为1185/人,技师为1470/人。

(二)教材费自理

(三)食宿自理

(四)缴费信息及要求

1.开票信息:

单位全称: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

信用代码识别号:126500004576005911

地址: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792号,电话:09916618256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路支行营业处

账号:3002019309026401094      行号:102881001933

2.要求:注明缴费人姓名、单位,缴费成功后将缴费凭据截图或拍照,发送给联系人。

联系人:彭武华老师,电话:0991-78676320991-6617652,手机:18999842629,微信号:lieren715,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微信咨询。

1586488136(1)



七、有关要求

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及单位要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以开展本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全区粮食行业职工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粮食行业人才队伍。


附件:1.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2.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报名人员汇总表

3.各工种级别申报条件

                    


2020416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