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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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报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函

发布时间:2022-03-05 12:39:57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按照《关于报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1309号)要求,现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局党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局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跟进学。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政同责,强化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党委会议事日程,纳入局系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机关党建工作、粮食和物资储备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体推进三是带头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党委会议制度明确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流程,各项事务通过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等集体讨论决定,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印发局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家作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方案,保障涉企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营造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

(二)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情况。一是健全领导机构。及时调整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及分工机制,确保稳定工作有专人负责,责任压实到处室、到人。二是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反恐维稳、民族团结等,专题学习反恐维稳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局系统干部职工反恐维稳、民族团结意识,牢固树立没有和维稳无关的单位、部门和干部的思想认识。三是着力维护行业持续安全稳定。紧盯粮食集中上市收购时影响行业稳定的主要风险和隐患,将粮食收购工作纳入当地整体维稳格局,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售粮组织,优化售粮服务,认真落实各项维稳措施,坚决杜绝排长队”“过夜粮问题反弹。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行业安全生产持续保持零事故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共梳理权责清单440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6项、行政检查22项、行政强制1项。按照三级四同要求,向各地州、县市收集《权责一体汇聚表》,形成《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将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的实地核查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提高审批效率。三是抓实审批改备案。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取消粮食收购许可审批备案管理,印发《关于认真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粮食收购企业备案信息登记表,明确企业名称、地址等备案内容,严格落实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相关规定,严禁变相审批,规范备案管理,优化收购服务。截至目前,全区共备案收购主体585家。四是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宣贯工作。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一是推进立法进程。积极向自治区相关部门申报立法项目,《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已列入自治区人大2021年预备审议项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年行政立法工作计划调研论证类项目已完成征求意见、立法调研、专家论证等工作,并申请纳入2022年行政立法计划二档项目二是积极修订政府规章。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调研论证,对《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作了多次修改完善,自治区人民政府224号主席令形式予以公布施行。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制定自治区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报自治区司法厅备案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个。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情况。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修订完善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委工作规则》《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规则》《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委会议制度》等,及时调整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等,严格落实重要事项领导干部末位表态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抓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决策程序刚性约束,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及时调整局内部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部审计工作细则》,制定《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规范》等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促进决策的执行,提高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情况。一是依法严肃查处涉粮涉储违法案件。按照国家亮剑2021”专项行动要求,开展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共查处粮食流通领域违法违规案件15件,涉案金额9万元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规程>的通知》,规范办案程序和执法案卷管理,并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抽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不断提升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依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注重检查结果运用。对12个粮安考核评为优秀的地州市进行通报表扬,对存在的问题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反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并组织回头看,将考核结果纳入自治区党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提拔使用的依据。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情况。一是加快新型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制定《关于印发构建新型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监测预警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切实加强区粮食市场监测,防范化解粮食领域风险隐患。二是修订粮食应急预案。为了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区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对《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待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三是建立统筹协调、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了四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储备、管理、调运体系。印发《自治区食盐储备管理办法》,修订《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细化救灾物资调拨工作方案,建立救灾物资定期统计、盘点制度。近三年来先后6批次紧急调运物资近3万件用于抗震、抗疫等工作。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情况。一是落实政治责任。及时调整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可能影响本系统安全稳定的重大矛盾问题,切实落实政治责任。领导小组下设信访办公室,具体承担局系统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二是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对不稳定因素做深入、细致、全面的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局系统各类矛盾纠纷隐患的基本情况,妥善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使纠纷有人管、困难有人帮、矛盾不激化。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适时开展日常宣传,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过程,引导群众树立“有矛盾先调解”的理念,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合理合法表达诉求。今年以来,局系统未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一是做好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补充完善了自治区粮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企业名录库,并及时录入粮库智能化信息平台。做好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值守工作,2021受理投诉举报54已全部办结1起正在办理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通过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推动加强事前防范、事中制约、事后监督,不断创新完善行政执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年初以来,开展双随机抽查任务3个,抽查各类市场主体47户。三是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执法证件信息予以规范,杜绝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年度内共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25四是依法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深化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权力依法、规范、廉洁运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

一是局系统部分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法治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还不够系统深入,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高质量发展、化解行业自身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涉粮干部队伍尤其是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各地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机构与发改委合署办公后,大部分县市未设置粮食和物资储备法治机构,部分地(州、市)粮食行政管理人员从事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所弱化。

三是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今年415施行后前期制定文件的废改立工作还需加快进度

四是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创新等。如,宣传的形式比较单一,没有形成合力。

五是对涉粮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确保制度落实落地方面还有欠缺等。

三、2022工作安排

2022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教育引导局系统干部职工坚持法治思维,树立法治意识,依法行政,为推进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立足点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以宪法学习宣传为着眼点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同时,积极学习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最新要求,不断增强驾驭本职工作、依法管粮管储能力。

三是以深化放管服为着重点,推进审批流程再优化,以更好的营商环境培育更多市场主体。严格落实《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抓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依法审核,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以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督查模式为着力点,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力开展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现象,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切实依法履行好涉粮涉储监管等职责。

五是提升基层执法能力为切入点充分利用援疆政策,通过定向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提高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行政执法水平。

六是强化督促落实为落脚点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局系统全面落实。

以学习贯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两决定一意见关键点,不断加强涉粮执法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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