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93856X/2023-00039
  • 发文字号:〔2023〕
  • 有效性:
  • 公文种类:函
  • 发文机关: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2022-11-21 17:08:00
  • 主题分类:

关于报送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函

发布时间:2023-03-06 17:05:00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治区司法厅

按照《关于报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2〕197号)要求,现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局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跟进学。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政同责,强化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局党委会议事日程,纳入局系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机关党建工作、粮食和物资储备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体推进。三是带头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党委会议制度,明确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流程,各项事务通过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等集体讨论决定,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情况。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反恐维稳、民族团结等,专题学习反恐维稳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局系统干部职工反恐维稳、民族团结意识,牢固树立没有和维稳无关的单位、部门和干部的思想认识。着力维护行业持续安全稳定。紧盯粮食集中上市收购时影响行业稳定的主要风险和隐患,将粮食收购工作纳入当地整体维稳格局,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售粮组织,优化售粮服务,认真落实各项维稳措施,坚决杜绝“排长队”“过夜粮”问题反弹。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行业安全生产持续保持“零事故”。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共梳理权责清单438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6项、行政检查20项、行政强制1项。按照“三级四同”要求,向各地州、县市收集《权责一体汇聚表》,形成《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自治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负面清单等,将“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的实地核查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提高审批效率。三是抓实审批改备案。印发《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明确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办理程序、管理要求、监管方式和内容、法律责任等,规范备案管理,优化收购服务。截至目前,全区共备案收购主体450家。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一是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积极协调将《条例》提级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一档项目。配合自治区司法厅做好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工作,对《条例》草案、对照表、说明等材料反复修改完善,于8月底完成了自治区司法厅审修、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工作;配合自治区人大做好财经委、农业农村委和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准备工作,《条例》已于9月28日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发《自治区地方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7件,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拟修订6件,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公示。开展了规章规范性文件罚款事项清理、上报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情况。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抓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决策程序刚性约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等重大决策事项中,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促进决策的执行,提高重大行政决策水平。实行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保障涉粮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营造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三是深入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专家作用。2022年,申报并获取公职律师职业资格证书1人;聘请法律顾问团队1个,组织召开法律顾问与局属事业单位对接联系会2次,现场实地参观座谈1次,开展现场调解1次,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余件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情况。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粮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明确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法制审核环节工作标准。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起草了《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不断提升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依法严肃查处涉粮涉储违法案件。持续开展全区粮食流通亮剑专项执法行动,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从严从速从重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022年11月15日,累计查办涉粮案件44件,罚款62.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654万元,形成了有力震慑。三是注重检查结果运用。对粮安考核评为优秀的地州市进行通报表扬,对存在的问题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反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并组织“回头看”,将考核结果纳入自治区党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提拔使用的依据。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情况。一是健全应急制度体系《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起草了粮食应急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自治区粮食舆情引导报告工作方案《粮食风险隐患请示报告工作方案》等,防范化解粮食领域风险隐患,遏制各类粮食应急风险隐患事故发生二是加强监测预警,稳定市场预期实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日报告制度,准确掌握各地特别疫情管控重点地区原粮供应、政府储备、加工生产、终端配送、市场价格等情况。截至1111日,累计编发94期《新疆粮油市场情况日报》,先后3次召开全区粮油等生活物资保障新闻发布会,持续向社会传递粮油储备充足、供应充裕、市场价格运行平稳等信息,稳定社会预期。三是采取多项措施,保供稳价。发挥地方储备粮轮换调节作用,组织轮换地方储备小麦45万吨,申请国家支持销售64万吨国家临储小麦,目前已累计销售45万吨。督促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加快销售商品小麦200余万吨,及时满足当地应急加工企业原料需求。协调自治区交通厅、公安厅、商务厅等部门实行粮油运输绿色通道,对于粮油应急保供企业及时发放通行证,确保静态管理期间,粮油配送通畅。建立统筹协调、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建立了四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储备、管理、调运体系。优化区级救灾物资布局,向伊犁州等8个地县前置物资4.45万件,区级前置物资达到29个库点、18个品种20.08万件,增强保障能力。今年以来,向伊犁州、乌鲁木齐市等5个地州紧急调运物资近10万件用于抗疫,为阿富汗提供抗震援助物资7640件。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情况。一是压实政治责任。及时调整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可能影响本系统安全稳定的重大矛盾问题,切实压实政治责任。领导小组下设信访办公室,具体承担局系统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二是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对不稳定因素做深入、细致、全面的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局系统各类矛盾纠纷隐患的基本情况,妥善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使纠纷有人管、困难有人帮、矛盾不激化。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适时开展日常宣传,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过程,引导群众树立“有矛盾先调解”的理念,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合理合法表达诉求。今年以来,局系统未发生一起越级上访、进京上访事件。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一是做好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补充完善了自治区粮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企业名录库,并及时录入粮库智能化信息平台。做好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值守工作,2022年受理投诉举报15起,14起已全部办结、1起正在办理。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通过“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推动加强事前防范、事中制约、事后监督,不断创新完善行政执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年初以来,开展双随机抽查任务2,抽查各类市场主体58户。三是依法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5件。深化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4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接受媒体采访64次,各级各类媒体累计宣传报道信息81篇。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情况。一是强化信息化建设规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和完善自治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新粮发〔2022〕80号)。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优化升级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推动落实。二是优化升级信息化平台。按照要求于9月底完成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接口标准规范贯彻执行工作,完成开发接口数量41个,与国家平台对接完成41个,已上传数据接口41个。三是加快数据共享。实现库点、省级平台、国家平台的网络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实现数据实时上传。完成95万吨省级储备粮的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完成56.75万吨地县级粮食储备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完成93家企业、120个库区、1091栋仓房、1236个廒间、1236个货位数据上传,国家局平台入库数据53260条,计价总库存86.77万吨,业务相符率100%。强化兴粮兴储科技研究开展“粮食收购自动化质量检测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研究,全面提升粮食收购环节核心质量安全指标检测结果精度和效率,并荣获“2022年度中国粮油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项目期间,申请知识产权21件(发明专利9件),已授权12件(发明专利4件);发布行业标准1项,获国家标准物质证书3项;形成关键装备6套,全自动继承检测平台1个,质控样品5种。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健全政府法治人才体系。一是成立法治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作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承担日常工作,各处室和局属单位分别确定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负责该项工作,切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配齐配强法治队伍建设。通过轮岗、交流、公务员招录等多种形式充实执法队伍。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执法证件信息予以规范,杜绝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全系统获得行政执法证人员由2021年的118人增加至目前的366人。三是强化执法培训。参加国家局粮食流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法治培训等。结合作风建设年和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对各地粮储部门进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涉粮法规知识培训。赴伊犁、昌吉、喀什、和田地区等地实地开展粮食流通法规专题讲座。通过夏粮收购督导、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等业务工作,开展以检代培,切实提升基层执法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局系统部分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法治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还不够系统深入,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高质量发展、化解行业自身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立法修规工作还需深化,特别是结合新颁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做好前期制定文件的废、改、立工作。三是法治宣传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以解决社会面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知晓率不高等问题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2023年工作思路。2023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教育引导局系统干部职工坚持法治思维,树立法治意识,依法行政,为推进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2023年主要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法规制度体系,推进粮储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为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三)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一是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立足点,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二是以宪法学习宣传为着眼点,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同时,积极学习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引导干部职工熟练掌握最新要求,不断增强驾驭本职工作、依法管粮管储能力。三是以深化“放管服”改革点,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2025年)》,以更好的营商环境培育更多市场主体。严格落实《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抓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依法审核,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四是以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督查模式为着力点,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全力开展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切实依法履行好涉粮涉储监管职责。五是以提升基层执法能力为切入点,充分利用援疆政策,通过定向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提高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行政执法水平。六是以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体系为重点,健全应急工作机制优化粮食和物资储备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以强化督促落实为落脚点,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在局系统全面落实。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关键点,不断加强涉粮执法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附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数据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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