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93856X/2024-00015
  • 发文字号:新粮财〔2024〕10
  • 有效性: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2024-01-23 19:32:12
  • 主题分类:

关于举办全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相关政策视频培训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4 19:3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发行新疆各二级分行、各直属支行,新粮集团、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金融监管局新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操作规程》(新粮规〔20233),将玉米、稻谷、大豆纳入新疆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支持范围。为加强宣传引导和培训解读,准确把握政策内容熟悉工作流程,在确保风险有效防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基金作用,确保银行能放贷、企业贷得上,做到有钱收粮,定于125日开展自治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操作规程相关政策视频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25日(星期四)上午1030,时间半天。

二、培训方式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2号会议室,分会场设在各地(州、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视频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雪渊作培训动员讲话。具体培训内容和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四、参训人员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审计处同志、农发行新疆分行相关业务同志、新粮集团、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请各地(州、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业务同志,农发行新疆各二级分行、各直属支行相关业务同志和地方粮食企业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五、有关要求

请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照要求统筹组织做好参训人员安排、视频系统调试等准备工作。培训期间务必全程听课,保持良好秩序,确保培训效果。请各单位于124日下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送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审计处OA邮箱。

联系人:李若愚联系电话:0991-2355886

视频调试:赵  联系电话:18699195860

附件:1.培训日程安排

      2.会议报名回执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农发行新疆分行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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