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储备处
1.拟订自治区救灾物资、食盐、食糖、棉花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健全救灾物资、食盐、食糖、棉花等储备体系、储备规划和储备计划的建议;
3.承担中央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自治区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4.负责对食盐、食糖、棉花等物资代储企业条件的审核工作、储备统计及日常管理;
5.研究提出救灾物资、食盐、食糖、棉花的轮换计划和建议;
6.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救灾物资的动用、调拨计划和指令;
7.承担食糖、食盐、棉花的市场分析、监测预警,落实自治区食盐、食糖、棉花动用计划和指令;
8.承担救灾物资应急工作协调及联络,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应对突发事件预案;
9.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高东良 办公电话:0991-2355526 2355037
产业发展处
1.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建议、产业化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产业化相关工作;
2.组织开展粮食产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
3.负责粮油品牌培育、宣传、建设和推广工作;
4.负责粮食行业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5.承担国家和相关省区组织的粮食展会、粮食交易活动及“世界粮食日”相关活动,做好粮食产销合作工作;
6.负责粮油加工行业管理及全社会粮油加工业的统计工作;
7.联系新疆粮食行业协会;
8.负责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负责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
9.牵头负责对口扶贫工作;
10.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处长:李伟 办公电话:0991-2355381 2355388
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1.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粮食流通和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宣传、贯彻国家粮油和物资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制定地方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监督执行;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做好全区粮食储存安全和质量安全管理及风险监测工作;
4.负责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工作协调及对外联络,指导系统应急工作,组织编制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应对突发事件总预案;
5.宣传、贯彻国家相关粮食质量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相关地方质量标准,并监督执行;
6.负责粮食储存和运输新技术、新装备的试点、推广和应用,指导绿色储粮技术的推广应用;
7.推进粮食流通科普和节粮减损等工作;
8.指导全区粮食质检体系、产后服务体系运营工作;
9.指导行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组织有关科技交流的服务工作,负责“粮油科技活动周”相关工作;
10.负责自治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备案相关工作,完成仓储设施统计工作;
11.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处长:徐永正 办公电话:0991-2355362 2355353
财务审计处
1.研究提出有关粮食和物资储备的财政、金融政策建议,参与制定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协调粮食和物资等收储信贷资金政策措施,开展行业财务指导;
2.拟订有关预决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监测预算执行情况,负责政府采购、有关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
4.负责有关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管理,审核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5.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内控制度建设,指导和督促局属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
6.负责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工作;
7.参与管理粮食风险基金和粮食专项资金;
8.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处长:李毅 办公电话:0991-2355136 2355886
执法督查局
1.负责拟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2.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
3.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和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
4.负责制定粮食质量和物资储备安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5.组织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建立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违法违规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和追责建议;
7.组织对举报投诉、监督检查发现案件的查处、转办、督办;负责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转办案件的受理、调查、处置、反馈工作;
8.具体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食品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对粮食安全专员、州市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9.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长:邱杰 办公电话:0991-2355393 2355253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承担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工作;
3.贯彻落实局党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工作部署要求,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完成各项任务;
4.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性党纪党规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5.负责机关各支部、局属单位党支部工作;
6.指导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党群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机关和局属单位文化建设;
7.负责局机关选派南疆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南疆学前双语支教、“三进两联一交友”等工作;
8.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朱军生 办公电话:0991-23553447
机关纪委书记:肖红 办公电话:0991-2355032
人事处
1.研究提出机关、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务员招录、公开遴选、军转干部安置、人员调动等工作;
3.负责局管干部的任免、考核、交流、奖惩、退休等工作,承担局机关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考勤工作;开展对干部交流、教育培训、挂职等培养工作;
4.负责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核查及提醒、函询和诫勉等工作;
5.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做好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岗位竞聘、人员招聘等有关人事工作;负责联系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指导其开展各项工作;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工作;
7.负责编制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人才培训规划,指导自治区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技能鉴定工作;做好援疆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8.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华明 办公电话:0991-2355347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含职工、遗孀)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定;
2.负责制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离退休干部的信息收集、统计工作;
4.定期听取、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5.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6.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处长:程峰军 办公电话:0991-2312979 2355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