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93856X/2020-00011
  • 发文字号:〔2020〕22号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0-03-23
  • 主题分类:null

关于拨付2019年粮油市场监测费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新粮财〔202022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拨付2019年度粮油市场监测费用的通知》(国粮办发〔2017333号)要求,结合各地粮油市场信息监测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现拨付你地(州、市)2019年市场监测直报点信息费用    元(详见附件)。

上述经费为中央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请收到经费后,按时足额拨付各监测直报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管理。根据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将组织人员适时对相关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201810—20199月市场监测直报点信息费用

20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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