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8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执法〔2021〕266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粮食流通“亮剑 2021”专项执法行动,根据今年秋粮收购形势特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制定具体检查方案,不定期使用和维护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以“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方式高质量开展监督检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地开展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导。
各地要及时核查秋粮收购举报投诉,尤其是涉及压级压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有关工作总结及典型案例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书面报送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请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发至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协同办公0A邮箱)。各地行政执法案件要于处罚日起一周内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