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0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新粮粮〔2022〕94号
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发行各地、州、市分行,中泰集团、新粮集团、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粮食行业协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9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2〕170号),为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秋粮收购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秋粮收购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粮食工作、保障粮食安全意义重大。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特别是当前国内外粮食市场形势错综复杂的背景下,抓好秋粮收购工作,是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的现实需要,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端牢中国饭碗的实际行动。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把抓好秋粮收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协同、狠抓落实,以实际工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强化责任落实,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
各地要牢固树立市场化理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围绕不发生“农民卖粮难”,着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激发市场购销活力。要进一步优化粮食产销合作,强化政府间战略协作,鼓励产销区发挥各自优势,拓展购销渠道,创新合作模式,推动区域间粮食高效顺畅流通。要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发挥好政策性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要指导粮食企业加强与铁路、公路运输企业的运输需求对接,发挥粮食铁路专用线优势,有效推进北疆至南疆的粮食铁路运输,降低物流成本,着力提升粮食物流效率。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六大提升行动”,提升粮食收储保障能力。国有粮食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彰显国企使命担当,积极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利用好仓容、资金、渠道等资源优势,合理把握收购节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践行初心使命,切实提高为农为企服务水平
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贴售粮农民需求,主动做好服务工作,优化服务方式,做到价格上墙、标准上榜、样品上台,做好咨询讲解、接卸引导、账款清算等工作,让农民卖“明白粮”“舒心粮”,着力提升服务水平。要积极推广“互联网+”方式,提高收购效率,让农民少排队、快售粮。要认真落实节粮减损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及时提供粮食清理、干燥、收储等服务,指导企业改善提升仓储条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规范仓储管理,促进粮食减损降耗。要指导农户科学储粮,科学规范开展粮食烘干,加强技术培训和服务,避免出现霉粮坏粮。要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当前疫情多点散发形势,提前做好应对预案,积极协调卫健、交通等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收购工作影响。要压实企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动粮食流通行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重特大粮食储存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坚持统筹协调,全力做好粮食保供稳价工作
要密切跟踪粮食市场和价格动态,紧盯重点秋粮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特别是今年大豆、花生扩种面积较多的地州市,加强分析研判,研究对策措施,掌握工作主动,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企业均衡有序收粮。要认真做好统计监测工作,安排人员力量做好秋粮生产、质量、收购、价格等相关信息报送工作。要强化统筹调度,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回应关切,及时解决问题,稳定市场预期。要加强粮源调度,扎实做好粮食加工、储运、配送、供应等各环节工作,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充足和平稳运行。要持续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切实提升应急保供能力。
五、强化监督执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要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加强秋粮收购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四不两直”“飞行检查”“交叉检查”“12325、12315热线举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全面提升监管效能。要持续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严肃查处不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未按规定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测,收购粮食压级压价,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震慑作用。自治区将适时组织秋粮收购工作督导。新疆粮食行业协会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合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六、压实党政责任,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优化完善收购方案,细化实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部门间协同联动,及时协调解决秋粮收购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要强化监测预警,加强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农民和各类市场主体诉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完善政策措施。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报告。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农发行新疆分行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