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研究制定《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公务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提升考核质效。
《考核办法》共五章28条,明确了考核的原则、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方法、考核结果运用等。坚持定量与定性,共性与个性(差异化)结合的原则,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表现进行量化考核,考核以“季度”为周期施行,对公务员平时表现作出“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评价,平时考核结果将作为局机关公务员年终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考核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精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激励局机关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对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质效有积极推动作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 赵伟丨责任编辑 余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