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0 19:07:00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2025年9月1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人员通过自治区智慧粮库信息化监管平台出库记录发现,乌鲁木齐市粮食储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2024年粮食轮换过程中存在未按照规定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10月9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