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召开2020年乌鲁木齐市
夏粮收购工作推进会

作者: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 日期:2020-06-17 来源: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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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全区夏粮收购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批示精神,612日,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召开2020年乌鲁木齐市夏粮收购工作推进会,对我市做好夏粮收购工作进行再安排、再落实。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温尚志主持会议,乌鲁木齐市相关区(县)商务局(粮食局)及各粮食收储企业、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论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经济界委员时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2020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全区夏粮收购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市夏粮收购在仓容、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方面的整体准备情况。目前,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做到“仓等粮、钱等粮、人等粮”。参会企业负责人分别汇报了人员培训、资金、仓容、检测设备等方面的准备情况;相关区(县)商务局(粮食局)负责人围绕管好多元主体入市收购,重点汇报了区县在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发放、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会议强调,重点围绕“四个确保”做好夏粮收购工作。一要多元主体入市收购,确保“有人收粮”;二要保障粮食收购资金,确保“有钱收粮”;三要优化仓储资源配置,确保“有仓装粮”;四要压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有人管粮”。

会议指出,2020年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各区(县)商务局(粮食局)、各粮食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夏粮收购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的工作要求上来,把夏粮收购工作作为当前粮食工作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围绕落实“六稳”要求和“六保”任务,切实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把夏粮收购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扛起粮食安全重任。要认真贯彻执行“政府引导、市场定价、多元主体收购、生产者补贴、优质优价、优质优补、应急收购”的市场化收购政策,规范粮食收购行为,扎实开展便民服务活动,积极稳妥的推进夏粮收购各项工作。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将与相关区(县)商务局(粮食局)成立2020年夏粮收购督导检查组,做好夏粮收购的监督指导。

会议要求,一是要认真做好政策学习和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论述、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夏粮收购的相关要求学懂弄通做实;做好夏粮收购政策的广泛宣传,让农民卖“明白粮”。二是要严格执行小麦收购的质价标准,不得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得抬级抬价,要确保收购标准和价格公平公正,让农民卖“放心粮”。三是要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规范和优化业务流程,增强服务意识,让农民卖“舒心粮”。四是要保证售粮款及时兑付,确保小麦收购资金供应不断档,确保不给售粮农民打“白条”。五是要切实加强小麦收购进度统计报送工作,认真做好小麦收购进度和市场价格监测日报工作,确保各级粮食主管部门及时全面掌握小麦市场价格和收购进度信息。六是要完善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夏粮收购工作与维稳工作、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确保“三不出”。七是要加强市场监管,压实管理责任,要加大监督、指导、服务和管理力度,监督各粮食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确保圆满完成夏粮收购工作。(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赵善朴丨责任编辑余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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