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排部署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

作者: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日期:2020-09-30 来源: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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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粮食安全专员、州(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考核通知》),从考核内容、考核评价、考核安排、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对粮食安全专员、州(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考核通知》坚持突出重点、优化指标、强化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设置了2020年度12个重点考核事项、26项考核指标和51项评分标准,增加了粮食播种面积约束性目标、农作物信息平台及时报送农情数据等考核指标,提高了粮油应急体系建设、成品粮油储备和粮食质检体系建设等考核指标权重。

《考核通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突出抓好粮食生产、耕地保护建设、优质粮食工程、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粮食产业发展等重点考核任务。同时提出了六项考核内容,一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二是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保护种粮积极性;三是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增强粮食仓储能力;四是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管体系,确保粮食应急供应;五是加强耕地污染防治;六是切实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考核通知》提出,2020年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任务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粮食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切实确保粮食安全专员、州(市)长责任制落到实处。(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策法规处 袁娜| 责任编辑 余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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