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定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作者: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日期:2021-03-01 来源: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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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2022年度政府招标采购工作,我局拟通过公开报名方式,选定3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政府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范围包括:审定各项技术指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公告,协调合同签订等。

二、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且近三年从事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记录。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综合实力强。  

5.拟服务我方人员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规和采购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职人员。

6.在乌鲁木齐市区有固定经营场所。   

三、选定方式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接受有意向单位公开报名,根据报名材料经过综合比选定。

四、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固定营业场所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及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证明及身份证;

4.代理机构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业绩(提供中标或者成交公告截图);

5.近三年信用中国查询,无失信记录证明;

6.服务方案(模板详见附件);

7.真实性承诺函。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所有材料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或文件夹进行密封包装,一式三份。

五、递交文件时间和地点

2021年3月5日上午10:00—14:00。将文件密封递交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246号,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541办公室。不接受邮寄材料和电话推荐,需现场投送推荐资料。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德女士    联系电话:18690626882


附件:1.服务方案模板

      2.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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