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7 19:53:00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为确保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平公正、严格规范,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于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15日向社会广泛征求宝贵意见,截至2025年7月15日,通过来函、来电、电子邮件等方式收到意见建议0条,采纳意见建议0条,特此公布。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