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自治区大清查实施方案》

作者: 监督检查处 日期:2019-09-12 来源: 监督检查处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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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主持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就确保粮食安全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反复强调要确保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就确保粮食安全问题提出重要要求,强调要坚决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新疆是粮食产销平衡区,远离内地市场,查清查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家底,对确保粮食安全、完善粮食流通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自治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通力合作,严格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安排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大清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会议要求,各地要建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参与的大清查协调机制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细化大清查实施方案,落实专业检查人员,加强企业准备、自查等各环节工作督导,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检查结果终身责任追究。各地要高度重视大清查期间的举报案件的受理核查工作,严肃查处涉粮举报案件。通过此次大清查,切实摸清家底,查出实效,为确保自治区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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