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督查局制度建设再加力
继2018年制定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后,执法督查局近期又会同政策法规处、粮食储备处、安全仓储与科技处起草了《自治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自治区地方粮食库存检查制度》《自治区重大涉粮案件处置应急预案》,充分征求了各相关处室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农发行新疆分行等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也给予审核指导,局两次专题会讨论研究,局党委会进行了审议。随着监督检查制度的不断完善,将为自治区依法管粮、依制度管粮奠定坚实基础。
执法督查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