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时指出,“新疆要在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一年来,新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战略定位,将粮食工作方针由“区内平衡、略有结余”调整为“区内结余、供给国家”,提出打造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推动粮油产业集群建设的决策部署,新疆粮食工作进入新发展阶段。
一是坚持强基固本,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增强。紧紧围绕粮食工作新方针,全力稳政策、扩面积、提单产,投入资金546亿元,加快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将冬春小麦补贴统一提高到每亩230元,切实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2023年,全区粮食预计播种面积4230万亩、较国家任务增加900万亩,粮食总产预计2150万吨、较国家任务增加485万吨,净调出量350万吨,粮食新增种植面积、产量和净调出量均位于全国前列。
二是补齐短板弱项,粮食储备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结合粮食产能提升,自治区认真落实“优化储备品种和布局”的改革任务,新增10万吨玉米储备,将自治区级储备承储库点由85个优化压减至72个;积极解决增产后的仓容缺口问题,筹集资金12.59亿元,新建仓容66.5万吨,项目投资总额较上年增加4倍、仓容面积增加3倍;加快推进“穿透式”监管,区地县三级地方储备粮信息化监管系统全面建成投用,粮食安全基础更加牢固。
三是优化发展环境,粮油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推进。自治区党委将粮油产业集群作为八大产业集群之一,连续在4次党委全会上安排部署粮油产业集群建设,并制定了指导意见和行动计划,推动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区地州市区域粮油集团由以前3个增加至10个,建成阿拉山口爱菊秦疆等11个粮食物流产业园,16.9亿元的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挂账全面化解完成,企业融资能力和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
四是强化监管力量,基层行政监管能力不断提高。深化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机制改革,借力专项整治,推动基层行政监管机构和监管力量全面加强,昌吉州、塔城地区新成立粮食储备管理专门机构,5个主产区均实现独立管理机构,85个县市在发展改革委设立了粮食管理科室,全区执法人员由118人增加至476人,执法监管能力显著提升,今年以来,查处案件117起、罚款45万元,案件数量达到历史新高。
五是注重法治保障,粮储法规制度体系得到完善。推动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制定和修订完善了《自治区级储备粮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自治区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30余项,推动形成了《条例》综合保障,《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分块细化,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定具体落实的一整套法规制度体系,全区依法管粮管储的制度体系得到完善。(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策法规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