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物资保障体系 提升储备效能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一个中心、三个基本点”为抓手,统筹推进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坚持以提升物资保障能力为中心,确保快速响应及时调运。及时掌握灾害预警,密切跟进灾情险情,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与新疆局建立人员调运、车辆保障协作关系,与京东、南航等物流企业签订运输协议,畅通物资运输渠道,确保灾后 10 小时之内将首批物资运抵灾害发生地。
坚持以建章立制为基本点,筑牢储备管理工作基础。联合应急管理厅、财政厅等部门修订《自治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印发《自治区级救灾物资调拨工作方案》,编制《应急救灾物资紧急调运工作流程图》,指导区级物资承储单位制定完善 60余项内控制度,推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坚持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为基本点,提升仓储保管能力。全区共建成救灾物资储备库中央级 1 个、自治区级 2 个、地(州、市)级 13 个、县(市、区)级 49 个,初步建成了中央、自治区、地、县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14 个地(州、市)具备三大类25 个品种 70 余万件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存能力。截止 10 月底,22 个县级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纳入中央预算资金投资计划,其中,12 个项目已开工建设,物资储备设施布局不断完善。
坚持以强化日常管理为基本点,确保物资储存安全。建立全区救灾物资统计季报制度,定期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工作合力。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力度,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防灭火设备设施和监控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定期开展物资调运、消防安全、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演练,提升物资保障人员应急处突能力。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