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粮办仓〔2024〕54号
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新质知强区办〔2024〕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质量月”活动主题为“加强质量支撑 共建质量强国”。
二、活动内容
(一)学习贯彻重要论述。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推动发挥质量支撑作用。
(二)强化质量检验培训。各地组织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技术培训,新疆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按照“大学习、大培训、大落实”和“提质增效年”活动要求,针对质检机构和粮食储备企业质检人员工作实际,强化必检项目抽检,做好快检设备使用培训,并开展快检设备质量检验比对,推动粮油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
(三)严格质量安全监测。统筹做好秋粮收购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品种采样,确保10月中旬前将样品送至承检机构。严格检验检测,及时汇总报送检验数据,为企业收购、政策优化等提供参考。做好储备粮油、成品粮油的日常质量安全监管和督导检查工作。
(四)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会同财政厅积极推动《关于做好2024年优质粮食工程“粮食绿色仓储、质量追溯、机械装备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落地。近日,自治区将对审核通过的优质粮食工程“粮食绿色仓储、质量追溯、机械装备提升行动”项目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要组织相关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于一周内报送至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发挥作用。
(五)组织开展质量惠民活动。线上线下全面开展粮油行业标准宣贯、粮油质量安全“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粮油质量安全标准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自治区及各地(州、市)粮油质检机构组织做好“粮食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充分展示当前粮油检验检测新技术,树立粮油检验新形象。
(六)强化活动宣传质效。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渠道宣传粮食质量和标准相关知识。积极发挥新疆盛康粮油有限公司、新疆仓麦园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佳麦乐客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等29家自治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粮食和物资储备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开展好“质量月”各项活动,及时总结成效,并于9月24日前将相关活动情况、典型案例、图片等资料,通过0A邮箱报送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王宇君。
联系人:王宇君 联系电话:0991-2355350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