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深化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弱项的攻坚之年。按照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视频会议部署,明确2022年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发展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化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改革
1. 规范储备轮换交易。将地县级政府储备粮轮换纳入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进行公开竞价交易,鼓励和引导商品小麦实现公开交易,探索从农民直接收购之外的地方储备粮轮入粮源通过交易平台公开采购,坚决堵住购销环节管理漏洞。
2. 建立储备指标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全区人口、交通以及储备能力、流通能力、加工能力等因素,持续优化自治区级储备粮区域布局,进一步扩大南疆地区存储规模。对责任不落实、问题较多、屡查屡犯的地州市及企业,调减自治区级储备粮存储指标。
3. 加强成品粮油规范化管理。健全成品粮油储备轮换运行管理机制,落实储备费用,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4. 加强自治区级储备粮管理。明确自治区级储备粮管理责任,压实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属地监管责任,支持自治区储备粮管理公司会同各地粮食和储备部门加强对自治区级储备粮管理。
二、扎实推动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管理改革
5. 研究制定改革政策文件。认真学习贯彻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区贯彻实施意见,重点围绕“储什么”“谁来储”“怎么储”,加快构建多元的物资储备体系,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6.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品种目录。充分考虑我区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全面把握应急保障需要,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品种目录,在保障应急需要的前提下,调整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品种结构。
7. 科学合理确定储备规模。结合历年自然灾害发生频次及影响范围、保障人口数量等,统筹考虑物资生产与社会动员能力,按照分级分类、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的原则,科学确定应急物资储备规模。
8. 构建多元储备格局。落实分级储备责任,加快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实物和产能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模式。加强实物储备管理和使用,推动各地建立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加强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与物流企业建立紧急运输合作关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持续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
9.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粮食收购备案管理,打破区域封锁和贸易壁垒,减少对粮食购销市场的行政干预,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政策、资金、信息等服务,支持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流通,激发市场活力。
10. 抓好粮食收购。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优粮优价市场运行机制,推动形成主体多元、渠道多样、优粮优价的市场化收购新格局。增强应急收购政策的灵活性和弹性,完善小麦应急收购预案发布机制,放大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担保效应。
11. 推动产销协作。推动各地建立政府间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机制,鼓励销区到产区开展订单收购,建立粮源基地;支持产区到销区布局销售网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四、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
12. 推动组建区域粮食集团。指导各地整合县市粮食购销公司,组建区域性粮食集团公司,提高市场经营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发挥粮食调控载体作用。推动土地变性确权,提高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融资能力。
13. 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14. 支持企业围绕粮食安全主责主业发展多种经营。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上游种粮农户、合作社等开展深度合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优质优价引导上游调整种植结构,向下游延伸发展精深加工,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打造优质粮食供应链。
五、认真抓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15.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各方共识,制定出台关于实行党政同责强化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制度文件。
16. 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深化粮食安全专员、州市长责任制考核,对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相关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一体考核,实现党政同考。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耕地保护、面积产量、收储调控、保供稳市、应急保障和粮食质量等方面的考核力度。
17. 建立涉考部门会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协调小组办公室作用,每季度召开财政、发改、农业、自然资源等考核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18. 坚持日常督促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优化考核组织方式和工作流程,加强年度考核任务的日常调度,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督促指导各地围绕考核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做到日常有督促、年终有考核,切实把考核任务落实落细。
六、提高粮食储备依法治理水平
19. 加快推动粮食安全地方立法。全力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自治区司法厅做好《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审查工作,列入2022年自治区行政立法计划,争取推动早日出台。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开展现行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进一步健全粮食流通管理制度体系。
20. 强化粮食流通监管。聚焦粮食流通监管职能,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紧盯涉粮违法违纪违规案件,从严从速依法依规进行查办。聚焦发现问题多、群众举报反映集中的地县,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强化警示作用。加强区地县三级粮食执法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以检代培等方式提升粮食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
21. 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继续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地州市粮食安全考核、食品安全考核、质量强区考核内容,向各地下达年度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任务,压实监管责任。开展粮油质检人员常态化业务培训,提升质检人员检测能力。指导塔城、哈密、博州、和田、克州等地州级粮油质检站取得资质。
22. 强化仓储规范化管理。统筹优化仓储资源配置及综合利用,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和专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研究制定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开展“星级粮库”创建工作,对仓储单位进行全面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和示范引领。不断优化粮库智能化系统省级平台功能,逐步完善各地智能化设备,持续推动各地粮库智能化应用。持续推进绿色科学储粮技术,重点对承储地方储备粮的粮仓进行隔热保温、气密性改造。
七、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和统计
23. 完善新型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分析会商、数据整合、信息发布上报等工作机制,抓好粮情和市场信息研究,以及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分析研判,准确把握市场形势,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着力防范和应对粮食市场风险,强化预期引导和综合防控各项措施。
24. 加强监测预警信息员队伍建设。在各地粮食部门和购销企业、粮油加工企业、大型商超分类选定一批基层信息员,纳入国家信息员队伍体系。
25. 加强统计工作。修订《粮食经营企业建立统计台账制度》,加强统计分析,做好统计分析培训。督促辖区内涉粮涉储企业按制度按要求及时上报信息数据,并确保统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八、强化储备应急保障能力
26. 加强预案编制和演练。树牢底线思维,防范安全风险,完善落实粮食和物资应急预案,推动各级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强化应急演练,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27. 加强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推动粮食加工企业建立社会责任储备,鼓励各类企业保持合理商业库存。加强粮食应急企业动态管理,对作用发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确保精干有效。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对应急网点、储运企业、加工企业、配送中心购置运输车辆、输送设备、清粮设备、装卸设备、储存设备等给予补助。
28. 抓好粮源组织调度和精准投放。统筹用好政府原粮储备和成品粮储备,发挥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粮油市场监测预警、快速调度、企业保供协作等应急机制作用,统筹市场粮源调度,把握好国家临储小麦投放力度和时机节奏,强化应急保障,确保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29. 强化军粮供应保障。完善军粮供应管理制度,推进高原部队前运粮供应保障机制改革,做好改革配套网点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加快推进军粮工程项目建设收尾,稳步推进军粮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远程可视化监管。
九、加快规划和项目落地见效
30. 推动“十四五”规划项目尽快落地。推动落实自治区“十四五”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规划,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粮食风险基金、自治区财政等专项资金,做好高标准粮仓、粮食物流节点、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维修等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重大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
31. 力争在建项目尽快取得成效。加快推进伊犁国家粮食储备库粮食现代物流中心(三期)、塔城粮食物流园、吉木乃边境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建设,力争年内主体完工。推进和田粮食物流园和自治区储备粮管理公司叶城分库2.5万吨储备库项目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加快乌鲁木齐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喀什分库和12个县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确保年底前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32. 积极打造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全面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意见》,以“六大行动”为抓手,着力打造“十四五”时期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加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运营管理,认真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加强节粮减损宣传教育,全链条推进节粮减损。精心组织参加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和全国脱贫地区优质特色粮油产品展销会。
十、常态化抓好安全保障工作
33. 守护疫情防控生命线。按照科学精准原则,抓紧抓实抓细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和“八项监测预警机制”,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措施不松、机制不松、责任不松。
34. 守紧安全生产责任线。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事故,高效应对处置事故灾害,有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十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35. 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郑重提出“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研讨,认真整理摘编,领会核心要义,以知促行、知行合一。深化模范机关创建,着力抓好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36. 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粮食行政执法和监管人员力量,重视行业年轻干部职工培养选拔工作,注重在“访惠聚”驻村、乡村振兴、南疆学前教育支教等自治区重点工作中培养锻炼检验选拔干部,不断优化队伍结构。落实干部关心关爱措施,及时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为干部职工安心工作提供坚强保障。扎实推动科技和人才兴粮兴储,大力选拔和引进优秀人才,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37. 切实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大力弘扬“严深细实廉”工作作风,将2022年确定为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能力素质提升年”,统筹抓好“育、选、管、用”,采取学习研讨、视频培训、实地观摩、现场交流、岗位练兵、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作风锤炼、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着力打造一支“勤学习、精业务、敢担当”的干部队伍,为推进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干部人才保障。
38.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一岗双责”,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动态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合同管理、重大项目、对外投资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高风险领域的监督。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继续开展“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活动。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统筹运用巡视监督、纪律监督、干部监督、审计监督和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驰而不息反“四风”、转作风,加大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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