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首次在行业开展“星级粮库”创建工作,共评出“五星级”粮库2个、“四星级”粮库4个、“三星级”粮库46个、“二星级”粮库53个、“一星级”粮库72个,“星级粮库”数量占基层粮站总数的32.9%,有效提升了全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仓储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星级粮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家评估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制定印发《自治区“星级粮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评选细则,规范创建流程。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分别成立“星级粮库”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二是严格评选标准。组织地县两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星级粮库”申报企业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评分标准,统一评分标尺。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星级粮库”创建工作有序展开,评选采取线下实地查看和线上查看电子版资料、“云端”查看库点的方式,按时完成了“星级粮库”创建工作。同时,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克拉玛依市发展改革委(粮储局)联合市财政、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创建工作,克州组织“星级粮库”申报企业在评选前实地观摩榜样粮库,现场对标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三是推广经验做法。为有效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对评选出“星级粮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先后在“新疆粮食”微信公众号、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连载6篇专题报道。对评选过程中发现申报企业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指导企业进行整改,达到了以评促创、以评促改、以评促进的目的。
四是强化结果应用。明确提出只有“三星级”粮库才有资格承储自治区级储备粮,同时对“三星”级以上粮库在项目建设和资金支持上予以倾斜。对未评上“三星级”以上粮库但存有自治区级政府储备粮的,给予两年整改期,两年后仍达不到的,调出其自治区级储备粮承储指标,充分激发企业创建“星级粮库”、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的积极性。“星级粮库”每年评选一次,每三年重新评选,实行动态化管理,促使“星级粮库”时刻保持忧患意识,未评上“星级粮库”的始终追赶先进,在全行业形成你追我赶、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