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团委、妇联,各区属院校,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6〕209号)要求,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成效。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治区团委 自治区妇联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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