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9-06-0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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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19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9〕6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夏粮收购各项工作,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区2019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129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相关政策要求。为抓好《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已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抓好政策学习,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立即组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领会精神实质,确保学深学透、指导实践。要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向当地党政领导报告夏粮收购工作。要在当地党政统一领导下,主动会同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和农发行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夏粮收购各项工作,确保平稳有序。

二、抓好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继续做好小麦收储制度改革和夏粮收购政策宣传,有针对性对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和粮食企业等有关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自治区“访惠聚”工作队开展入户宣传,让广大种粮农民和各类收购主体全面了解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要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对可能成为热点的舆情,要立即核实处置,多角度、多渠道及时回应,正面引导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三、抓好分析研判,把握市场形势

各地要健全完善粮食市场预警监测机制,及时邀请当地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和农发行等相关部门,组织辖区粮食购销企业、面粉加工企业等市场主体,召开市场分析研判会议,科学分析市场,准确把握夏粮购销形势,引导企业合理制定收购价格,保持市场基本稳定,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农民“卖粮难”。

四、抓好安全维稳,确保 “三个安全”

各地要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紧紧围绕总目标,切实抓好安全维稳工作,将夏粮收购期间的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纳入当地维稳安全总体格局,做到党政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安排维稳力量。要通过采取预约收购、延长收购时间、增设收购网点、优化服务措施等方式,有效化解排长队”“过夜粮问题。要压实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的主体责任,严格粮食仓储规范化操作规程,保证用电、消防和粮食收储作业安全,要从严从细排查化解风险隐患,狠抓夏粮收购期间社会稳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三个安全,确保“三不出”。

请各地将《通知》贯彻落实情况暨夏粮收购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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