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落实“四项措施”凝聚合力推进“绿色仓储提升行动”

作者: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日期:2023-06-13 来源: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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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紧扣绿色、生态、环保、节能要求,高标准仓建设抓手,发挥政府投资引领多渠道落实资金保障,规范完善标准体系,强化示范引领带动,全面深化智能化应用,积极推进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提高科学储粮水平和品质保障能力,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有效供给,着力推动粮食储备高质量发展,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新疆力量

一、筹措资金,改造和新建一批高标准粮仓一是发挥政府投资引领。十四五以来,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支持乌鲁木齐、伊犁、塔城、阿克苏、喀什等14个地州市新建高标准粮仓48.53万吨。自治区财政安排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维修专项资金围绕粮仓气密和保温隔热等关键性能改造提升仓容6万吨二是全力落实配套资金。充分挖掘县市和企业主体自筹能力,整合地方预算内投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各类资金,争取政策性开发性基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政府债券等,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是充分利用对口援疆资金支持十四五期间,积极落实行业对口援疆项目落地,河北、北京、河南、安徽、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等支援的粮食行业援疆项目已开工建设

二、完善标准,高起点谋划高标准仓建设一是科学确定建设目标。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十四五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全区新建改造高标准仓容40万吨”目标任务,从现代仓房建设、现代仓储技术、现代装卸技术及智能化升级等方面整体推进提升粮食仓储设施现代化水平。二是开展“新疆绿色储粮技术及其标准的制定”研究。与河南工业大学、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研究制定《粮食仓库操作规程》《粮食仓库升级改造指南》《高标准粮食仓库建设指南》《绿色储粮技术规程》等4项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进绿色储粮技术需求调研和柔性援疆工作。三是制定项目申报指南。与自治区财政部门充分对接沟通,协同推进落实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共同制定印发绿色仓储、质量追溯、机械装备提升三个行动项目申报指南,明确了申报对象、申报条件、支持内容、价格参照、验收标准、补助方式等,正在组织各地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三、示范引领,提升绿色仓储管理水平。一是开展“星级粮库”创建工作。2022年,首次在行业进行星级粮库评选,评出五星级粮库2个、四星级粮库4个、三星级粮库46个、二星级粮库53个、一星级粮库72个,星级粮库数量占基层粮站总数的32.9%,有效提升了全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仓储规范化管理水平。总结推广绿色仓储先进经验。对评选出星级粮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新疆粮食微信公众号、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连载6篇专题报道。对评选过程中发现申报企业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指导企业进行整改,达到了以评促创、以评促改、以评促进的目的。三是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储粮技术应用全区行业标准仓房仓容中储粮技术应用比例达到74%,低温准低温绿色储粮能力达到382万吨,储粮化学药剂年使用量较“十三五”初期降幅达78%,食品级惰性粉年使用量从零增加至26吨,粮库储粮综合损耗率降至0.43%

四、深化应用,提升仓储管理信息化水平一是加强智能化平台建设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省级平台建设,各地不等不靠多渠道筹集资金实施库点系统优化升级,实现了库点、省级平台、国家平台三级数据互联互通,被国家局确定为监管信息化建设示范省份二是积极推进政府储备粮食监管全覆盖目前,全区实现信息化管理仓容341万吨,自治区级政府储备粮食已全部实现智能化监管全覆盖,地县级政府储备粮智能化监管覆盖率达到82%20236月底前可实现全覆盖。三是不断强化信息化在线监管工作通过省级粮食综合管理平台,组织工作专班每周全覆盖对政府储备粮食粮情状况进行网上监测巡查,及时发现处置储粮安全隐患,不断仓储规范化管理水平。(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规划建设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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