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粮食安全保障法颁布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高度重视,坚持强化宣贯举措、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六项重点工作,深入贯彻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强化宣贯举措,确保学习宣传引导到位。一是坚持系统谋划。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粮食安全保障法的通知》和宣传贯彻工作方案、配套制度规范清单,将其作为“大学习、大培训、大落实”和“强法治、护国储、保安全”普法行动以及“提质增效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要点和局机关考核督办事项。督导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狠抓落实,形成全系统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工作格局。二是深化学习教育。将粮食安全保障法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重要内容,协调有关部门将其纳入自治区干部理论教育培训课程和全区“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法考试题库。各地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法专题培训活动,其中自治区先后举办2期培训班,兵地粮储系统干部职工600余人参加培训,并召开地(州、市)业务骨干学习粮食安全保障法座谈会。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局机关电子大屏滚动播放粮食安全保障法重点内容解读,制作宣传展板,并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开辟学习专栏。组织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法文化作品、微视频征集评选和知识竞赛活动,评选优秀微视频5件、优秀书法作品11件。结合夏粮收购、调研指导等,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法进企业,面对面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法宣传,营造依法管粮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体制机制,确保配套制度建设到位。一是完善责任制考核机制。建立兵地粮食安全保障协同机制,形成统一领导、综合施策、协同攻坚的工作机制。制定区地县三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粮食安全职责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聚焦粮食安全保障核心任务,优化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日常调度,压实各级责任。二是健全储备粮管理体制。印发自治区政府储备粮管理体制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明确我区政府储备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取消自治区储备粮公司委托监管模式,并调整为公益类企业,推动实现自治区级储备粮统一运营管理。指导各地按照公益类要求组建具有独立法人的储备粮管理公司,实行储备与商业性经营业务分开。三是完善法规制度保障体系。研究制定《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贯彻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配套制度规范清单》,推动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制修订《自治区小麦收储制度改革方案》《自治区粮食增产增仓增储联动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等12项制度措施,推动完善粮食收购、储备、流通、监管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织密法规制度体系。
三、夯实六项重点,确保粮食安全保障到位。一是提升粮食收储转化能力。扎实推进粮食产购储加销协调保障,切实提升保障能力。2025年,全区粮食产量达2432.3万吨,单产552.8公斤/亩,收购量达1188万吨。2024年以来累计净调出粮食超1000万吨,是粮食调出量最大的产销平衡区。二是增强仓储设施保障水平。建立粮食增产增仓增储联动长效机制,持续加强仓储设施建设。2024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和自治区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实施项目32个,组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粮食绿色仓储、质量追溯、机械装备提升行动”项目131个,争取“两新”项目24个。三是加强粮食市场管理调控。修订《自治区粮食收购管理办法》《自治区小麦收购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措施,健全完善央地储备粮轮换吞吐调控机制,建立粮食市场化收购信贷支持和贷款贴息政策。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民营企业、经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粮食市场流通。四是健全粮食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区地县三级粮食应急预案111个,布局建设粮食应急保障中心102个、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网点)3031个。通过实战和模拟方式在全区组织开展粮食和救灾物资协同联动应急保障演练。健全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制度和新型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及时研判供需形势、回应社会关切、协调解决问题。五是推动粮食节约减损。建立健全节粮减损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印发全区粮食产后节约减损行动方案,印制《粮库储粮技术手册》《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手册》《新疆储粮害虫防治技术手册》。推动综合应用保温隔热、控温和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技术等绿色储粮技术集成应用,全区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应用绿色储粮技术仓房占比达96%,库存粮食宜存率100%。强化绿色储粮技术研究,组织制定《储粮亚生态区划分规范》地方性标准。六是加大粮食购销领域监管执法。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推进协同执法,提高监管效能。发挥省级粮食综合管理平台作用,开展线上检查,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持续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严厉打击拖欠售粮款等损害农民利益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有效维护粮农利益和粮食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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