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召开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1月30日10: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2号会议室,各地(州、市)、县(市、区)分会场设在各地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参会人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领导;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处室处级以上干部及业务骨干。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中储粮新疆分公司、中泰集团和粮食行业协会负责同志。乌鲁木齐市粮食局班子成员、业务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会人员控制在8名以内。
(二)分会场参会人员: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班子成员、业务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体干部;地县粮食购销企业和粮食加工企业负责人。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通知所辖县(市、区)按要求参加会议,做好地县分会场联络协调工作,于1月30日9时进行视频调试,自治区主会场视频调试联系人:赵熙,联系电话:18699195860。
(二)请昌吉州、吐鲁番市、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化现代农业(新疆)有限公司、新疆天山面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艾力努尔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做好会议发言准备,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三)请各参会单位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科学布置会场,做好消毒通风、健康检测等工作;会议期间全程佩戴普通蓝色医用口罩,并保持合理间距。请参会人员着正装(西装佩戴领带),提前15分钟入场,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开好会议。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