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自治区发展改革工作会议工作部署,总结2018年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
刚才,伊犁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四个单位做了很好的发言,希望对大家推进2019年工作有所启发。下面,按照局党委研究的意见,我讲四个问题。
一、充分肯定粮食流通系统改革发展成效,增强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改革发展历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指导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定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以抓好小麦收储制度改革为重点,统筹推进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理想信念,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大的政治、最根本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上来,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确保我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坚定不移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聚焦总目标,坚定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决策部署。全区各级粮食部门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组合拳”,将维稳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安全纳入自治区粮食安全专员、州(市)长责任制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了地县两级政府维护“三个安全”的主体责任。在夏粮收购期间,各地将收粮场所维稳工作纳入本地维稳总体布局,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收购组织程序,有效防止了“排长队”“过夜粮”问题。组织18个调研组赴各地督促落实维稳措施,确保了收购期间社会稳定,为自治区社会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物资储备战线聚焦储备安全职能,着力提升应对自然灾害综合快速反应能力,实现了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全系统持续开展发声亮剑和深挖揭批“两面人”活动,坚决与“三股势力”作斗争,认真做好“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及南疆学前双语支教工作。
(三)聚焦总目标,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组织对粮食系统政府债务情况进行清理核查,对未落实配套资金的粮食仓储物流项目予以调整,坚决守住不发生新增政府债务的底线。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协调项目资金3700余万元改善帮扶村基础设施条件,为南疆四地州贫困户发放农户科学储粮器具2400套,筹措资金100万元帮助柯坪县建立劳动力转移就业奖励基金。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集中力量、项目、资金推进脱贫攻坚,取得积极成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支持准低温库建设,积极推广内环流控温、食品级惰性粉防虫技术等绿色储粮技术,储粮化学药剂使用量大幅下降。
(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抓好小麦收储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自治区小麦收储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牵头制定了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操作规程、小麦收购应急预案等配套政策。各级党委、政府及粮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多元主体入市,依法加强监管,确保了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全区小麦收购价格始终处于合理区间,种粮农民基本收益得到保障,政府最低价托市收购预案没有启动,财政支出相应减少,改革成效好于预期,自治区党委、政府给予了充分肯定,受到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高度评价,得到了李克强总理、韩正和胡春华副总理的重要批示。
(五)聚焦总目标,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
粮食宏观调控取得新成效。严格地方储备粮管理,与各地州市政府签订自治区级地方储备粮监管责任书,完成32.1万吨地方储备小麦轮换计划。建立小麦市场价格和收购进度日报制度,加强市场预警监测和分析研判。全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小麦258.3万吨,保障了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与和田地区签订了粮食安全保障战略协议,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组织参加首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与甘肃、陕西两省签订了粮食产销战略合作协议,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关系。
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绩。争取国家差别化投资政策支持,将我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比例从30%提高到50%,“优质粮食工程”质检体系项目予以全额补助。调整完善全区粮食行业项目库和三年滚动计划,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5974万元,启动14个项目建设,新建(改造)仓容18.68万吨。全面启动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落实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2.7亿元,省级信息平台建设和107个库点智能化改造有序推进。落实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72亿元,启动自治区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建设。
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迈出新步伐。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昌吉州粮食产业集聚发展初见成效,阿拉山口保税区粮食物流园建设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市馕产业园初具规模,喀什、阿克苏等地馕产业蓬勃发展,组织开展馕产业发展课题研究,召开馕产业化发展座谈会,发布打馕专用粉团体标准。编制自治区“优质粮食工程”三年建设方案,计划投资5.59亿元,完成81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51个粮油质量检验监测项目、13个“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和25个示范企业建设,2018年已落实中央财政专项资金0.99亿元。指导各地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阿克苏地区已整合成立粮油购销集团公司,伊犁、喀什等地加快推动区域粮食企业资源整合、协同发展。
依法管粮取得新进展。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制定出台了《自治区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自治区粮食质量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自治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在喀什地区开展政策性粮食大清查试点,加强库存粮食监督检查,全区涉粮举报投诉案件较2017年下降67%,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保持零投诉。坚持军粮供应“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为各地配发质量快检设备,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把军粮质量关。
顺利通过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国考”,完成粮食安全专员、州市长责任制“区考”,首次将县(市)长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纳入考核范畴,粮安考核“指挥棒”作用日益凸显。在全国率先举办粮食安全责任制专题培训班,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为粮食流通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坚持把政治机关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一个带头”“三个表率”要求,制定了《关于聚焦总目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方案》,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党组织书记讲专题政治党课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推进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四气”,制定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改进作风三十条纪律暂行规定》,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抓住粮食流通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加强廉政监督,完善廉政防控措施。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推动发声亮剑、同“两面人”作坚决斗争活动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做好“访惠聚”、南疆学前双语支教、“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指引,得益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指导帮助和兄弟厅局的通力协作,得益于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各族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在此,我代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向关心支持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发展的各级领导、有关部门、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粮食和物资储备战线上的各族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要求相比,与确保我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的需求相比,与广大种粮农民和城乡居民的期盼相比,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如:地县粮食行政管理力量弱化,有的地方“无人管粮”问题突出;部分地区推进小麦收储制度改革的主动性还不够,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优质粮食供给不足,“产购储加销”全产业链衔接不紧密,科技含量不高,品牌建设滞后;粮食企业小、弱、散现象突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不健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地方储备粮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粮食仓储规范化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转型发展任务艰巨,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着眼新形势新要求,深刻把握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新职责新使命
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全面分析当前形势,明确了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对做好今明两年“三农”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自治区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当前形势任务,不断增强“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做好当前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指引我国经济发展的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我们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实践基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主要内容是新发展理念,根本要求是实现高质量发展。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将成为我们“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式。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武装头脑,加快计划经济思维向市场经济思维转变,坚持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
(二)深刻领会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了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总目标的重大战略判断,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是做好新疆工作的指南针、方向盘、助推器、动力源。我们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必须在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高扬总目标旗帜,聚焦总目标、盯住总目标、落实总目标,以总目标为总纲,统领粮食和物资储备各项工作。
(三)深刻领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新时代维护和塑造中国特色大国安全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的行动指南。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粮食储备、物资储备是保障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新疆地处偏远,远离内地粮食主产区,且相邻省区粮食供应偏紧,新疆粮食安全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政治问题,保证合理的粮食和物资储备规模以及快速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至关重要。对此,我们必须以整体的、全面的、系统的观点来认识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准确把握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地位作用。
(四)深刻领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对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运行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供给侧结构性的,供给体系不适应需求结构变化”。在粮食流通方面,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就必须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粮食产品需求作为出发点和着力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粮头食尾”和“农头工尾”的指示精神,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通过产业的提质增效来实现粮油产品的提档升级,进而满足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新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吃得健康。在物资储备方面,要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防范自然灾害的迫切需要,进一步明确我区物资储备的功能定位,优化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
总之,当前正是全系统“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和“窗口期”。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希望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鼓足干劲、同心同德,凝聚智慧力量,把“深化改革、转型发展”这篇大文章往深处和实处做好。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开创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新局面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加快推进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年”,做好今年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部署,以“加快推进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年”为主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深化小麦收储制度改革,全力抓好夏粮收购和保供稳价工作,加强和规范储备物资管理,提升储备基础设施和信息化水平,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加强依法管粮管储,扎实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促进安全稳定廉政,全面提高我区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能力。围绕上述总体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以深化小麦收储改革为重点,全力抓好夏粮收购工作和保供稳价工作。坚持市场化改革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原则,既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做到早谋划、早研究、早安排、早落实,确保夏粮收购平稳有序。完善小麦收储改革政策措施。及时分析掌握全区粮食产购销情况,科学研判形势,发布自治区小麦最低收购价,制定《2019年自治区小麦收购应急预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明确政策要求,并抓好组织实施。全力抓好夏粮收购。确保“有人收粮”。指导和督促各地国有粮食企业合理确定收购价格,第一时间入市、始终在市收购,鼓励和支持小麦粉加工企业等多元主体入市,通过订单收购、预约收购等方式,与种粮农民及新型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订单农业发展。确保“有钱收粮”。研究完善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操作规程,落实贷款贴息政策。加强与农发行的沟通协调,落实收购资金,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银行贷得出、企业贷得上、资金有保障,做到“钱等粮”,防止出现“打白条”现象。确保“有仓收粮”。指导各地提前做好腾仓并库、空仓消毒、仪器校验、机械设备检修和人员培训等工作,提前做好收购准备工作。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及时分析预测粮食供需和价格走势,把握市场动态,保障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和价格基本稳定。推进粮食产销合作。抓好自治区9部门《关于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推进产区、销区建立政府层面的战略合作机制,积极搭建企业产销合作平台。切实做好军粮供应保障。坚持军粮质量“零容忍”,推进规范化管理,做好军粮全国统筹改革工作,确保粮源稳定、质量可靠。
(二)以机构改革为动力,完善强化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机制。在这次改革中,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原有的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了棉花、食糖、食盐、救灾物资等自治区储备的管理职责,这是自治区党委着眼全区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安全大局,做出的重要职能调整。按照自治区党委批准的改革方案,各地正在抓紧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机构改革工作,大部分地州市机构已经成立。我们要立足新职能新要求,积极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工作程序,做到机构改革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规范储备粮仓储管理,严格地方储备粮轮换、质量监管,落实地方委托监管责任,推动地方储备粮和中央储备粮的协同运作。开展食盐、食糖、棉花等物资储备工作调研,加快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相结合的自治区食盐储备。加强救灾物资等政府储备物资管理,完善调运应急预案。协调推进乌鲁木齐中央及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整体搬迁,重点推动中央救灾喀什储备分库和自治区奎屯储备分库建设。
(三)以科学规划为引领,着力加强储备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启动编制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围绕补短板、强弱项谋划和储备一批行业重点项目。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项目库,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和水平。各地要协调推动规划项目开工建设,推进在建项目加快工程进度,力争项目早日投运发挥效益。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要倒排项目工期,压实工作责任,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各地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工程建设,协调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按期完成库点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建设,优化军粮供应网络布局,打造以军粮综合保障基地为中心、军粮区域配送中心为支撑的军民融合五位一体发展体系。
(四)以“优质粮食工程”为载体,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发展。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粮头食尾”和“农头工尾”为抓手,推进粮食精深加工,做强绿色食品加工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8〕17号)的工作任务分解,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具体措施,推动扶持政策落地见效,推进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管好用好中央专项资金,按照三年建设规划,抓好项目实施。今年,要重点推进已下达专项资金的产后服务中心、质检体系、“中国好粮油”行动项目建设。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积极打造“新疆好面粉”区域品牌。研究出台自治区“科技兴粮”实施意见,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发挥涉粮高校和科研院所作用,深化产学研用合作,提升我区粮油科技水平。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优化粮食风险基金支出结构,安排更多资金用于“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和馕产业发展。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快培育区域性粮食企业集团,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升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强粮食宏观调控承载能力。
(五)以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为抓手,强化依法管粮管储。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粮食库存是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粮食库存实不实、质量好不好、结构和分布是否合理,都直接关系到粮食安全,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大清查是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发〔2018〕6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96号)对开展大清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印发了《全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各地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尽快建立本级大清查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做好大清查工作方案制定、人员培训、工作经费落实等前期准备。要严格按照大清查规定程序和检查标准,组织开展好企业自查、县级普查和地县督导检查。加大举报案件受理核查力度,对大清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坚决堵住漏洞。自治区将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大清查各层次、各环节责任,加大考核和通报问责力度,严格实行检查结果终身责任追究。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打好大清查这场硬仗。
要依法依规加强常态化监管。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充分运用大清查结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推动加强粮食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解决好部门监管缺人、缺位问题。要积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工作法,强化粮食流通市场特别是政策性粮食收储、销售出库等日常监管,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加强小麦收储制度改革和夏粮收购政策执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压级压价、“打白条”等坑农害农行为,严惩“转圈粮”和“出库难”,坚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要切实抓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组织自治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做好“迎考”工作。各地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全面落实专员、州市长粮食安全责任制,全面实施对县市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推进地县考核指标“本土化”,突出重大事项和关键指标,进一步压实地县两级人民政府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安排,统筹协调,抓好制度落实和工作落实,坚决完成好这项重大政治任务,确保我区粮食安全。
(六)以安全稳定廉政为重点,进一步筑牢守好底线。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系列“组合拳”决策部署,重点抓好夏粮收购期间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将粮食收购期间稳定工作纳入各地维稳工作总体布局,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判、及时报告、果断处置,确保“三不出”。近期,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各类涉粮涉储企业要认真汲取教训,按照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三个安全”责任的通知》,切实承担好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下,组成专项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方式,对粮食生产经营企业和各类储备承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安全维稳设施、进出仓作业、登高作业、烘干作业、粉尘清理、用电管理、药剂管理、露天储粮、危仓老库、油脂加工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进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从严追责问责,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粮食安全生产经营事故。凡有重大事故隐患且无法保证安全的,依法立即停业整顿。需要强调的是,检查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不看开了多少会,批了多少字,订了几项制度,发了几个文件,只看问题隐患消除了没有,希望各地把握好、落实好。
要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梳理各类储备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修订完善安全储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做到生产作业有章可循、安全管理有规可依。认真抓好各类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出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要畅通信访渠道,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加强应急物资管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危,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做到有令必行、调运畅通、保障有力。
四、坚持讲政治转作风强素质,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担当新职责新使命,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至关重要。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创新举措、提高效能、优化服务,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号令和指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加强党的机关政治建设,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党对意识形态的绝对领导,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常态化开展发声亮剑,深挖揭批“两面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和“访惠聚”驻村工作,积极主动做好脱贫攻坚,不折不扣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突出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深入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加快推进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年”和“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主动适应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新形势,聚焦储备安全核心职能,围绕短板、弱项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熟练掌握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强化干部的专业精神和专业素养,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投身改革发展。要强化责任担当,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勇气和魄力,认真落实国家局“两决定一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好干部标准,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建设一支“讲政治、懂经济、业务精、作风好”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引导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干部职工争做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排头兵”。
(三)坚持不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九届四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改进、十不准”规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牢记陈全国书记“在新疆,作风不实是我们最大的敌人”的指示,深入整治“四风”“四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常态化执纪监督,抓好收储轮换、执法监管、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日常监督,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不搞下不为例。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守为人做事的基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同志们,做好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总目标,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努力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