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写信
入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登录
|
注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业务频道
党建工作
政策发布
系统首页
机构概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经济日报专访卢景波副局长:确保夏粮收购“仓等粮、钱等粮、人等粮”
作者:
日期:2020-05-21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文】
分享:
做好夏粮收购直接关系种粮农民切身利益。5月19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夏粮收购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夏粮收购工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卢景波就夏粮收购形势、准备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等方面问题接受了经济日报记者专访。
记者:今年夏粮生产形势如何?夏粮收购政策是怎样的?
卢景波:
今年夏粮生产形势总体较好,有望再获好收成,预计商品量和收购量将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根据前期调度的情况,初步预计小麦旺季收购量在1400亿斤左右,早籼稻200亿斤左右,油菜籽240万吨左右。
今年国家继续在主产区实行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小麦执行范围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省,最低收购价格水平为每斤1.12元(国标三等),与上年持平,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早籼稻执行范围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等5省(区),价格水平为每斤1.21元(国标三等),比上年提高0.01元,执行时间为8月1日至9月30日。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多措并举抓好粮食市场化收购。组织引导辖区内各类粮食经营主体,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积极入市开展小麦、早籼稻、油菜籽市场化购销。
记者:据了解,当前一些主产区夏粮收购面临着仓容紧张的问题。您认为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否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卢景波:
近些年,我国粮食生产持续丰收,收购数量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各有关方面努力克服实际困难,协同配合、多措并举,较好地完成了粮食收购任务,没有发生大面积农民“卖粮难”。然而,由于国家政策性粮食库存较高,主产区仓房基本满储,加上仓房分布不平衡,有些市县仓容偏紧,个别市县仓容不足问题突出。
针对仓容不足的问题,我们前期已采取了一些措施。一是加大重点地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消化力度,有的省还采取措施加快销售成交粮食出库。今年以来,小麦和稻谷已累计成交180亿斤,是上年同期的3.4倍。二是各地加大仓房维修改造力度,统筹粮食储备轮换吞吐等,加快腾仓备仓进度。三是进一步摸排社会仓容状况,充分挖掘潜力,千方百计扩大收储能力。此外,有关部门正在安排政策性粮食移库、集并等措施。通过实施以上措施,前期主产区仓容不足矛盾已有所缓解。
记者:当前国内粮食市场价格如何?预计走势怎样?
卢景波:
我国小麦、稻谷产需平衡有余,库存充裕,供给十分宽松,市场运行较为平稳。目前小麦价格每斤1.19元、早籼稻1.21元,均与上年基本持平。随着新粮上市粮源增加,价格可能会略有回落,预计小麦开秤价格在1.1至1.12元、早籼稻开秤价格1.2至1.25元、油菜籽开秤价格在2.45至2.8元。
初步分析,收购期间普通品种小麦和早籼稻价格以稳为主,围绕最低收购价格水平上下波动,部分省份可能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与此同时,这几年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快实施,优质品种销路好、价格高,逐步走出独立行情。如优质小麦价格每斤比普通品种高0.1元以上,优粮优价更趋明显。
记者:新粮马上就上市了,下步将重点抓哪方面的工作?
卢景波:
为确保夏粮收购顺利进行,我们提前谋划、及早动手,前期在仓容、资金、人员、场地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重点地区还制定了应对预案,目前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今天我们组织召开全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视频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下一步我们还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引导市场化购销
。督促各地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因地制宜统筹抓好粮食市场化购销,采取针对性措施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入市,不断提高市场化收购比重,推动形成主体多元、渠道多样、优粮优价的市场化收购新格局。
二是发挥最低收购价政策托底作用
。督促中储粮集团公司严格落实政策执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最低收购价收购,合理布设收储网点,方便农民售粮,切实发挥好政策托底作用,牢牢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三是重点加强“四有保障”
。督促各有关方面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加强沟通协调,推进收购资金落实、人员上岗培训、仪器设备配置等工作。特别是督促仓容存在缺口的省份,抓好已有措施的落实落地,进一步挖潜扩容,确保有钱收粮、有人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
四是着力强化市场监测和监管
。着力发挥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作用,密切跟踪市场形势,掌握市场变化和收购进展,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为广大种粮农民和市场经营者提供信息服务。加强收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发挥12325监管热线作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收购市场秩序。适时赴重点产区开展调研督导,协调解决收购中的问题和困难。
扫描分享至微信
相关文章
上一篇
下一篇
国家部委
农业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政府
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交通运输厅
环境保护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新闻媒体
新疆日报
天山网
新疆新闻网
新华网新疆频道
直属单位
乌鲁木齐北站国家粮食储备库
乌鲁木齐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新疆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新疆粮油科学研究所
新疆工业经济学校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版权所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技术维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91-2355237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082号
[新ICP备0810105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15
网站地图
< img src="//www.xinjiang.gov.cn/phpstat/count/10000001/10000001.php" alt="PHPStat Analy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