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玉米、稻谷、大豆纳入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支持范围

作者: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日期:2023-12-28 来源: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分享: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金融监管局新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操作规程》(新粮规〔20233号),将玉米、稻谷、大豆纳入新疆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支持范围,结束了信用保证基金只支持小麦收购贷款的历史,标志着新疆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进入新发展阶段,为全方位保障新疆粮食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8年,自治区实施小麦收储市场化改革,为确保市场化收购“有钱收粮”,建立了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配套出台了小麦收购贷款贴息政策。6年来,信用保证基金运行平稳,全区123户粮食企业累计提供信贷资金365亿元,获得收购贷款贴息1.7亿元,支持收购小麦1445万吨,带动企业增效40多亿元有效保障了粮食企业“有钱收粮”和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基金在发挥融资担保增信的同时,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未发生一家企业代偿,基金规模从7.47亿元增加到8.36亿元,参与企业从92家增加到123家,银行发放贷款规模从47亿元增加至66.5亿元,增幅达41%保障我区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农民增收、企业受益、政府满意的多方共赢。

2022年,新疆围绕打造“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目标,提出“区内结余、供给国家”粮食工作新方针、实施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更多新疆贡献。经过努力,2023年,新疆粮食产量大幅增产,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增量、增幅位居全国第一,其中小麦产量702.84万吨,较上年增加49.35万吨;玉米产量1321.42万吨,较上年增加240.91万吨;稻谷产量38.3万吨,较上年增加3.7万吨;大豆产量19.35万吨,较上年增加7.24万吨。粮食收购量持续增长,其中小麦收购量391.6万吨,较上年增加64.5万吨,增幅19.7%;玉米收购量743.6万吨,较上年增加122.2万吨,增幅19.7%;稻谷收购量17.5万吨,较上年增加4.5万吨,增幅35%,抓好玉米等其他粮食品种收购已成为重要任务。要确保企业有钱收粮”,急需将玉米、稻谷和大豆纳入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支持范围,以解决这些粮食品种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玉米、稻谷、大豆纳入信用保证基金支持范围后,符合条件的企业收购玉米、稻谷、大豆按贷款额的10-15%缴存保证金,基金给予增信担保支持,可有效保障我区粮食企业市场化收购资金需求,确保企业“有钱收粮”,进一步降低粮食收购资金成本,激发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搞活粮食流通,为推动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扫描分享至微信

相关文章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