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大清查问题整改协调督导工作作出安排

作者: 信息管理员 日期:2019-09-25 来源: 信息管理员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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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运用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检查发现问题成果,凝聚整改工作合力,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强化业务指导,夯实“三个安全”基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小组办公室按业务管理归口,对经国家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审核确认的大清查检查发现重大问题、重要问题整改协调督导任务分解到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处室,并印发通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一、对口认领任务,建立问题台账


相关处室要对照“自治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问题协调督导整改台账”(附后),结合处室职能职责和业务归口,分别认领重大问题、重要问题协调督导整改任务,建立大清查各阶段检查发现问题协调督导整改台账。


二、跟进协调督导,确保整改到位


相关处室要对照认领重大问题、重要问题描述和违反条例及各地拟定的整改时限,牵头集中对口专业精干力量,深入分析研究问题成因,指定处室专人负责跟踪协调、督促、指导各地各企业规范整改、按拟定时限整改到位。特别是针对各地反映已整改的,要重点核实、甄别实效,坚决防止假整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


三、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


相关处室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协调督导问题清单,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找出问题关键症结所在,着眼行业指导和业务管理的制度漏洞短板,抓紧研究制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坚决用制度管粮、用制度管事。


四、摸排案件线索,严厉查处曝光


要运用好大清查检查发现问题成果,特别是针对大清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重要问题,全面梳理摸排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组成案件核查组,严肃查处涉粮案件,切实发挥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威慑作用。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好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工作。


五、按时报送协调督导整改结果


自2019年10月起,相关处室要于每月15日前,将归口认领重大问题、重要问题协调督导整改落实到位、案件核查处理到位情况,报经分管局领导审签后,报送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局领导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大清查问题整改协调督导落实情况调度会,并将相关处室认领大清查重大问题、重要问题整改协调督导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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