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新食安办〔2020〕12号)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2020年11月3日专题会议研究:推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一级主任科员梁海峰同志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11月4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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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