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1日

关于拟推荐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关于拟推荐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日期:2025-10-27 来源: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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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71),我区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经民主推荐、征求意见、逐级审核、差额评选、实地考察,并报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我区拟推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昌吉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推荐曹晶、阿合买提江·库尔班江2名同志为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1027日至103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表彰奖励办公室0991-3689755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北京南路445号自治区表彰奖励办公室715办公室

联系电话: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人事处0991-2355188机关纪委0991-2355247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新华北路246

附件: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1027



附件

一、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昌吉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昌吉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始终把粮食安全作为“国之大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以“稳面积、提产能、强储备、严监管”为主线,推动粮食工作走在全疆前列。2024年自治区粮食安全考核推进现场会在昌吉州召开,粮安考核经验向全疆推广;2025年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昌吉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连续7年优秀、连续5年位居全疆第一,为保障全疆粮食安全作出昌吉贡献。

二、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1.曹晶(女),1973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新疆佳麦乐客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从事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10年来,新疆佳麦乐客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承储的各级政府储备粮实现了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的目标要求,她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根基层、服务大局,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行业改革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自2021年以来,公司荣获五星级粮库”“新疆绿色储粮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示范仓”“全疆绿色储粮技术集成示范库点等荣誉称号,先后荣获优秀员工”“优秀企业家”“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2.阿合买提江·库尔班江(哈萨克族),1973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新疆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检查科二级主任科员。该同志自1995年从事粮食工作以来,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勇于担当,在生活中充满爱心、无私奉献。先后从事粮食财务、执法检查、夏粮收购、文献翻译等工作;2006年,荣获原塔城地区粮食局先进工作者;20222024年,连续3年获评塔城地区发改委优秀干部并记三等功一次。在生活上,主动领养孤儿古丽尼沙·哈依沙别克,15年来悉心照料,帮助孩子完成基础教育,考入伊犁师范职业技术学院并于20256月顺利毕业。这份跨越血缘的守护,书写着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社会大爱,更是社会责任与温情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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