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信息管理员 日期:2019-03-28 来源: 信息管理员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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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动政府转变职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 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www.xinji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46号;邮编:830002;联系方式:0991-2355240】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政务公开

建立由局党委统一领导,局长全面负责,一名党委委员、副局长具体分管,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处室协作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58号),结合粮食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自治区粮食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粮办发〔2018〕36号),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据统计年度工作要点基本得到落实。

(二)发挥媒体作用,做好政策发布解读

(三)完善考核机制,促进工作任务落实

二、统筹兼顾,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按照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粮食流通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新思路,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进“五公开”,推动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一是制定自治区粮食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管理办法。明确“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属性,属主动公开的,应及时通过适当途径发布”,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发文专用单》上列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种选项,供发文处室(单位)选择勾选。今年,我局共产生行政公文289件,其中主动公开96件,依申请公开108件。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在网上公开。二是制定自治区粮食局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对以自治区粮食局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局政策法规处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制定。今年,局政策法规处共审查通过各处室(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4件。三是制定自治区粮食局政务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以自治区粮食局名义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督查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信息处报送的政务信息,通过“处室起草、局办公室保密审查、分管信息局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才能由局办公室统一报送,截至目前已累计上报信息118条,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采用42条,在自治区65个政府部门中排名第16位。明确向新闻媒体、局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发布的政务信息,通过“处室领导签字、局办公室保密审查、分管信息局领导审核”才能由局信息中心统一发布,截至11月30日累计发布信息5250条,其中网站1691条、微信2338条、微博370条、电子屏851条。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需要,2018年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目前共设置导航栏目8个、一级栏目13个、二级栏目42个,三级栏目36个,发布信息1691条。其中,结合粮食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文件”“小麦收储制度改革”“2018年夏粮收购”“优质粮食工程”“媒体声音”等栏目,着力加强涉粮政策公开解读,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今年发布政策信息35条,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设置“领导信箱”“信件答复”“咨询投诉”“在线访谈”“在线调查”栏目,局长唐阿塔尔·克里马洪、副局长谢斌、总经济师刘学明以及8名处室负责同志在线与群众互动交流,受理答复群众信访咨询16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设置“在线办事(政务服务)”栏目及时公布办事指南、项目申报、权责清单等内容,为群众办理涉粮业务提供便利。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信息。二是加强“新疆粮食”微信平台建设。共设置“新闻头条”“发声亮剑”“收储改革”“科普粮识”“专题活动”“信息快报”“行业风采”等栏目11个,及时转发自治区主流媒体讯息,宣传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发布粮食流通工作重要信息,展示粮食改革发展新业态、新面貌,今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338条,其中小麦市场价格信息44条、小麦收储制度改革信息148条、发声亮剑信息334条。三是加强与自治区主体媒体合作拓宽公开渠道。在今年小麦收储制度改革中,主动与新疆电视台、新疆日报、天山网等自治区主流媒体合作,组建30人的小麦改革宣传队伍,联合制作发布改革新闻报道18篇,其中新疆日报进行了整版专题报道,并以汉、维、哈三种语言免费全文刊发,向全疆“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免费发放2.2万份;联合制作电视类宣传节目8期、电台2期、网络1期,拍摄《天山南北好粮油 产业兴旺促发展》宣传片,组织参加首届国家粮油展。四是通过主题活动提高粮食社会认知度。结合夏粮收购督查、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地储粮库存检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访惠聚”驻村工作和民族团结结亲活动,深入地州、县市和粮食购销企业、种粮农民家庭,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小麦收储制度改革政策、粮食收购政策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粮食科技活动周、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增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粮食安全意识。

(三)优化政务服务, 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推进“放管服”改革在部署在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涉及我局“放管服”改革主要任务进行分解并提出相关要求及措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涉及我局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和“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两项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于2014年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下发至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我局做好监督指导工作。目前,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已有效承接该项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办理情况通过网络进行公示。按照改革要求,我局于2016年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自治区地储粮油承储资格认定”。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将“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审批事项作为自治区本级工商登记后置审批项目。动态管理编制权责清单,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类13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项、行政处罚类9项、行政检查类3项),本次机构改革完成后,我们将进一步调整完善权责清单。二是制定改革配套政策。今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启动小麦收储制度改革,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自治区小麦收储制度改革方案》(新政发〔2018〕23号)。为配合改革,我局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操作规程(试行)》、《2018年自治区小麦收购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实施细则》、《新疆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改革配套文件,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三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扎实做好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完成407份样品的扦样、送样、检验和结果判定工作,储存品质指标、食品安全指标合格率均达100%,质量指标达标率99.5%。扎实开展小麦收储制度改革和夏粮收购监督指导工作,先后派出调研指导组18个62人次,对13个地州市、59个县市的150个粮食收储库点、25个小麦粉加工企业进行了专题调研指导,做到了产粮大县和重点面粉加工企业全覆盖。在所有粮食收购站点公开自治区、地州市和县市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守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截至目前,全区共查处垄断市场价格、设置区域壁垒等投诉举报电话23起,与上年全年相比下降67%。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实现零投诉。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依法公开、自觉公开意识

把推行政务公开及信息报送作为机关业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引导机关干部主动做好政务公开。一是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组织大家重点学习政务公开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加深对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考核办法,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努力把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利用各种会议和集训培训的机会,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各处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掌握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方法。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学习交流。组织各处室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分析情况、交流工作、总结经验、相互学习,进一步提高粮食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水平。

目前,我局政务公开总体效果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有时忙于日常事务,主动公开还不够及时;公开形式还有待通过新媒体进一步多样化,不断满足公众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信息的需要。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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