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查问题整改阶段政策解读(四)

作者: 监督检查处 日期:2019-12-17 来源: 监督检查处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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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查问题整改阶段政策解读(四)

问:近年来粮食库存持续高企,管理难度很大,政府在粮食流通监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答:具体讲,主要从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创新方式三个方面入手,多措并举加强粮食流通监管,为全国人民守住管好“粮仓”。一是突出重点。紧扣粮食储备、粮食收购、政策性库存出库等执法督查重点,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卖粮难”“打白条”“转圈粮”等专项整治,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等,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规范粮食流通秩序。二是压实责任。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围绕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监管,严格落实政策执行主体和承储企业、地方政府、粮食等行政部门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该履行的职责履行好,逐步建立健全粮食库存管理和监管长效机制。三是创新方式。畅通“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认真受理群众举报。积极引入委托在地检查、跨省交叉执法检查、“四不两直”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落实粮食巡查制度,积极开展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完善中央储备粮动态监管系统,实现中央储备粮在线监测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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