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1月20日对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委开展常规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监督重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巡视定位,聚焦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委履行职能职责,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二、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反映,将按规定由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邮政信箱:新疆乌鲁木齐市A351号邮政信箱,邮政编码:830099。
联系信箱:巡视组分别在乌鲁木齐绿洲大饭店(友好南路551号)门口、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楼大门口、自治区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大门口、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大门口、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大门口设置了联系信箱。
巡视组联系电话:0991-7509931,受理电话的时间为每日10:00至19:30。巡视组受理信访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5日。
巡视期间,巡视组还开通了“码上巡视”问题反映和举报平台,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对巡视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