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区地县三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通知》、《自治区粮食应急保障中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经2024年6月13日第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9家自治区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92家自治区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网点)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映。
附件:1.自治区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名单
2.自治区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网点)名单
监督电话:0991-2355348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6月20日